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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特種勤務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為統合特種勤務之執行,特勤中心得視任務需要召開特種勤務協調會報,由指揮官或其指定之人擔任主席;必要時,並得邀請相關機關(構)或人員出(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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