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勤務條例 第16條 法規:特種勤務條例 類別: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特種勤務目 相關法規 特種勤務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16條 各隸屬機關依任務需要,應提供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勤務必要之保險、防護措施、裝備及服裝。前項保險之死亡、失能等級及其給付金額得比照國軍團體意外保險作業實施規定所定之國軍特殊勤務團體意外保險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