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執行特種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及殉職人員子女教養辦法 第11條 法規: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執行特種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及殉職人員子女教養辦法 類別: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特種勤務目 第11條 本辦法所定子女教養補助,由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隸屬機關編列預算支應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