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機關派遣駐外或各省(市)縣(市)情報人員待遇支給標準 第7條 法規:情報機關派遣駐外或各省(市)縣(市)情報人員待遇支給標準 類別: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情報工作目 第7條 本標準之施行日期由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