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人員醫療費補助與慰撫金之基準與發給辦法 第12條 法規:情報人員醫療費補助與慰撫金之基準與發給辦法 類別: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情報工作目 第12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施行。但本辦法第十一條溯自本法公布施行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