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 第8條 法規: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 類別: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組織目 第8條 國家安全會議及其所屬國家安全局應受立法院之監督,國家安全局組織另以法律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