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辦事細則 第15條 法規: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辦事細則 類別:總統 › 總統府 › 國史館目 第15條 公文均應送請館長決行,經館長授權者,得依前條規定由被授權者代行並負其責。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