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辦事細則 第14條 法規: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辦事細則 類別:總統 › 總統府 › 國史館目 第14條 為加強公務處理,提高工作效率,實施分層負責制度,由館長就本館職權及單位職掌,部分授權副館長、主任秘書及主管人員決定處理,並由被授權者負其決定之責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