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辦事細則 第10條 法規: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辦事細則 類別:總統 › 總統府 › 國史館目 第10條 整理組職掌如下:一、文獻檔案點收、整理編目、保存維護、典藏及庫房管理等事項。二、文獻檔案數位典藏、資料庫系統維護、開放應用、諮詢閱覽及借調等事項。三、文獻檔案編譯、展示、推廣、研究、出版及學術研討會等事項。四、圖書、期刊及其他類型資料整理編目、典藏及書庫管理、流通閱覽及圖書系統維護等事項。五、其他有關整理業務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