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特展室場地使用規費收費標準 第4條 法規: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特展室場地使用規費收費標準 類別:總統 › 總統府 › 國史館目 第4條 各級政府或所屬機關學校自行舉辦或與本館聯合舉辦之活動,使用特展室場地,得免收費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