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法規: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總統 › 總統府 › 中央研究院目 第3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一、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之智慧財產權及成果所得收入歸屬本院部分。二、外界補助、委託及合作計畫之勞務收入。三、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四、本院育成中心收入。五、受贈收入。六、本基金孳息收入。七、其他收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