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館組織條例 第10條 法規:國史館組織條例 類別:總統 › 總統府 › 組織目 第10條 第五條至第九條所定各職稱列有官等、職等人員,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之規定,就有關職系選用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