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總統府處務規程 第6條 法規:中華民國總統府處務規程 類別:總統 › 總統府 › 組織目 第一章 總則 第6條 各單位執行法令如有疑義,應與有關單位研商,或洽請主管機關解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