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 第14-1條 法規: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 類別:總統 › 總統府 › 組織目 第14-1條 總統府設法規委員會,辦理法制業務,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法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