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10條學術及儀器事務處掌理下列事項:一、辦理學術諮詢總會掌理之行政事項。二、學術發展之行政事項。三、學術審議、申訴、研究成果評…
- 第11條資訊服務處掌理下列事項:一、本院資訊應用環境之規劃及管理等事項。二、本院一般資訊業務之規劃、推動及訓練等事項。三、本院網…
- 第12條國際事務處掌理下列事項:一、國際研究生學程及學位學程。二、國際學術交流及合作事項。三、國際科學組織事務。四、舉辦本院系列…
- 第13條智財技轉處掌理下列事項:一、本院智慧財產權管理、推廣、運用、維護及收入分配事項。二、本院產學合作相關事項。三、本院研究成…
- 第14條法制處掌理下列事項:一、本院法律事務及法規研擬諮詢、整編及救濟事項。二、本院智財法務事項。三、本院利益衝突管理事項。四、…
- 第15條南院服務處掌理下列事項:一、南部院區內公共事務營運、行政管理之規劃及執行。二、南部院區生活服務設施之規劃及服務管理等事項…
- 第17條政風室掌理本院政風事項。
- 第18條主計室掌理本院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 第19條院本部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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