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處務規程 第14條 法規:中央研究院處務規程 類別:總統 › 總統府 › 組織目 第二章 院本部職掌 第14條 法制處掌理下列事項:一、本院法律事務及法規研擬諮詢、整編及救濟事項。二、本院智財法務事項。三、本院利益衝突管理事項。四、本院契約審閱及爭議事項。五、院長交辦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