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組織法 第8條 法規:中央研究院組織法 類別:總統 › 總統府 › 組織目 第8條 中央研究院院士職權如下:一、選舉院士及名譽院士。二、選舉評議員。三、籌議國家學術研究方針。四、受政府及有關單位之委託,辦理學術設計、調查、審查及研究事項。院士會議規則,由中央研究院評議會通過,院長核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