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組織法 第19條 法規:中央研究院組織法 類別:總統 › 總統府 › 組織目 第19條 中央研究院各研究所、研究所籌備處及研究中心設學術諮詢委員會;院設學術諮詢總會,直屬於院長,由各研究所、研究所籌備處及研究中心學術諮詢委員會推薦委員若干人為總會委員,並得延聘院內外學者專家若干人為委員,共同組織之,均為名譽職。前項學術諮詢委員會及學術諮詢總會之組織規程,由院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