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組織法 第12條 法規:中央研究院組織法 類別:總統 › 總統府 › 組織目 第12條 中央研究院評議會掌理下列事項:一、議定本院研究學術計畫。二、評議關於研究組織及工作興革事宜。三、促進國內外學術合作及聯繫。四、受中央政府委託,規劃學術發展方案。五、中央研究院院長任期屆滿、辭職或出缺時,選舉院長候選人。六、其他依本法規定掌理之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