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議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辦法 第5條 法規:國民大會議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辦法 類別: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第5條 國民大會審議彈劾案時,得依職權或經立法院或被彈劾人之申請,調查證據或傳喚證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