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8條 法規:國民大會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 類別: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第8條 程序委員會置秘書及其他工作人員,由秘書長指派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