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行使同意權審查會審查辦法 第4條 法規:國民大會行使同意權審查會審查辦法 類別: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第4條 審查會審查被提名人之順序,以抽籤定之,並得就被提名人分組進行審查,必要時其順序酌予調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