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同意權行使辦法 第8條 法規:國民大會同意權行使辦法 類別: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第二章 審查委員會組織 第8條 審查委員會或各分組應有參加委員三分之一以上人數之出席,始得開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