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同意權行使辦法 第5條 法規:國民大會同意權行使辦法 類別: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第二章 審查委員會組織 第5條 各分組委員得列席其他分組,經主席同意後得陳述意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