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同意權行使法 第15條 法規:國民大會同意權行使法 類別: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第15條 對被提名人之同意,以國民大會代表總額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及出席代表過半數之同意決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