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同意權行使法 第10條 法規:國民大會同意權行使法 類別: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第10條 審查會開會時,得通知被提名人到會說明。代表得就被提名人是否適任之相關事項進行詢答。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