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4條 法規:國民大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類別: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第4條 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開會時,由召集人互推一人為主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