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 第77條 法規:中華民國憲法 類別:憲法 相關法規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相關 第七章 司法 第77條 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