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 第24條 法規:中華民國憲法 類別:憲法 相關法規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相關 第二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 第24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