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 第141條 法規:中華民國憲法 類別:憲法 相關法規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相關 第十三章 基本國策 › 第二節 外交 第141條 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