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管理 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登記辦法 第六節 虛擬資產承銷商 條文:第28~29條(共 2 條) 法規: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登記辦法全文 第28條虛擬資產承銷商應於其網頁或以其他經本會指定之公告方式,辦理承銷虛擬資產之公告;其公告事項,應包括虛擬資產之白皮書網頁連結。第十六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第29條虛擬資產承銷商應訂定及公告其虛擬資產承銷規則,並就其所承銷之虛擬資產,訂定審查標準及審查程序,納入其內部控制制度。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於前項審查標準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