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法 第七章 附則 條文:第79~82條(共 4 條) 法規:審計法全文 第79條審計機關對於公私合營之事業,及受公款補助之私人團體應行審計事務,得參照本法之規定執行之。 第80條關於審計之各種章則及書表格式,由審計部定之。 第81條本法施行細則,由審計部擬訂,呈請監察院核定之。 第82條本法自公布日施行。本法修正條文第五十九條施行日期,由審計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