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法庭懲戒案件審理規則 第四章 附則 條文:第73~74條(共 2 條) 法規:職務法庭懲戒案件審理規則全文 第73條職務法庭懲戒案件之審理程序,除本法及本規則別有規定外,準用公務員懲戒法之規定。 第74條本規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七日施行。本規則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