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四章 附則 條文:第17條(共 1 條) 法規: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全文 第17條本準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