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算法 第四章 附則

條文:
第30~32條(共 3 條)
決算書表格式,由中央主計機關定之。
地方政府決算,另以法律定之。
前項法律未制定前,準用本法之規定。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