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證券化條例 第八章 附則 條文:第66~68條(共 3 條) 法規: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全文 第66條信託法第六條第三項、第十六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至第三項及第五十二條之規定,於不動產投資信託及不動產資產信託,不適用之。 第67條本條例施行細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68條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