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發行指數投資證券處理準則 第四章 附則 條文:第22~23條(共 2 條) 法規:證券商發行指數投資證券處理準則全文 第22條本準則規定有關發行及增額發行指數投資證券之書件格式,由主管機關定之。本準則規定有關證券商應為公告之事項,其公告方式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23條本準則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