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十一章 附則

條文:
第99~101條(共 3 條)
(刪除)
本辦法規定有關書件格式,由主管機關公告。
本辦法規定有關期貨信託事業應為公告之事項,其方式依主管機關所指定之方式為之。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