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三章 附則 條文:第14~15條(共 2 條) 法規: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全文 第14條財團法人屬本會依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三項所定一定金額以上者,依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五項授權訂定之辦法辦理,不適用前章規定。 第15條本準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