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及醫療機構認證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條文:第1~2條(共 2 條) 法規: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及醫療機構認證管理辦法全文 第1條本辦法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三條之一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2條本辦法之執行機關為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