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 第四章 附則 條文:第44條(共 1 條) 法規: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全文 第44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