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條文:第1~2條(共 2 條) 法規: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全文 第1條本辦法依全民健康保險法(以下稱本法)第六十六條第一項及第六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2條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之特約及管理,應依公平、對等、尊重及互信原則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