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防疫檢疫法 第五章 附則

條文:
第27~28條(共 2 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本法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二十九日修正之第十七條第三項、第四項、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三項有關違反第十七條第四項規定部分,自公布後一年施行外,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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