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動物用生物藥品檢驗
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 第六十一節 牛流行熱不活化疫苗檢驗標準
本標準適用於牛流行熱(BovineephemeralfeverBEF)病毒經培養及不活化後,加適當佐劑製成之單一或混合製劑之檢定。
被檢疫苗須符合左列條件:
一、特性試驗:須具固有理學性狀,且無異物及異常氣味。
二、無菌試驗:不得含有任何可能檢出之活菌。
三、安全試驗:(一)小白鼠:四週齡(一三~一五公克)十隻,以肌肉注射接種本劑○.五公撮,觀察二週,不得有任何不良反應而健存。
(二)天竺鼠:二五○~三○○公克二隻,以本劑二公撮,肌肉注射接種後觀察十天不得有任何不良反應而健存。
(三)小牛接種:選五~六月齡無本病抗體之健康小牛二頭,取一頭為對照外,另一頭依本劑之使用量與用法接種一次,觀察二週,須無任何不良反應而健存。
四、效力試驗:前項安全試驗牛經觀察二週合格後,再補強接種一劑量,試驗牛於接種前及補強接種後二週各採血一次,對照牛亦同時採血以二○○TCID50之BEF病毒行中和抗體測定,試驗牛抗體價須為試驗前抗體之四倍以上,對照牛須為接種前之力價以下。
一、特性試驗:須具固有理學性狀,且無異物及異常氣味。
二、無菌試驗:不得含有任何可能檢出之活菌。
三、安全試驗:(一)小白鼠:四週齡(一三~一五公克)十隻,以肌肉注射接種本劑○.五公撮,觀察二週,不得有任何不良反應而健存。
(二)天竺鼠:二五○~三○○公克二隻,以本劑二公撮,肌肉注射接種後觀察十天不得有任何不良反應而健存。
(三)小牛接種:選五~六月齡無本病抗體之健康小牛二頭,取一頭為對照外,另一頭依本劑之使用量與用法接種一次,觀察二週,須無任何不良反應而健存。
四、效力試驗:前項安全試驗牛經觀察二週合格後,再補強接種一劑量,試驗牛於接種前及補強接種後二週各採血一次,對照牛亦同時採血以二○○TCID50之BEF病毒行中和抗體測定,試驗牛抗體價須為試驗前抗體之四倍以上,對照牛須為接種前之力價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