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動物用生物藥品檢驗

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 第十二節 雛白痢菌診斷用菌液檢驗標準

條文:
第45~46條(共 2 條)
本標準適用於白痢菌(Salmonellapullorum)之培養濃厚死菌液,加適當色素及防腐劑後製成製劑之檢定。
被檢雛白痢診斷用菌液須符合左列條件:
一、特性試驗:須具有該色素均勻細菌浮游液,且無異物及異常氣味。
二、無菌試驗:不得含有任何可能檢出之活菌。
三、防腐劑含有量試驗:石碳酸之含有量,須為○.五%以下。
四、力價試驗:選雛白痢病強陽性、弱陽性及陰性成雞各二隻以上,分別實施全血平板凝集反應,陽性雞須一分鐘以內呈顆粒凝集,但對照陰性雞,在一分鐘以內不呈凝集(試驗時室溫保持攝氏二○至二五度)。
五、認定試驗:將本劑以生理鹽水稀釋為一○○倍(抗原)已知雛白痢陽性及陰性血清實施試管法凝集反應,確認其凝集價(與合格成品比較試驗)。
前項試驗確定困難時,應予複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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