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條文:
第1~2條(共 2 條)
本辦法依農業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本辦法所定事項,涉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主管機關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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