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 第七章 休閒農業設施

條文:
第24~26條(共 3 條)
申請休閒農業設施之容許使用,其許可使用細目及條件應符合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休閒農場內申請設置休閒農業設施,該設施占休閒農場之面積比率依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
於休閒農場內同時申請休閒農業設施及其他農業設施,應分別依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及本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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