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八章 技術生 條文:第35~36條(共 2 條) 法規: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全文 第35條雇主不得使技術生從事家事、雜役及其他非學習技能為目的之工作。但從事事業場所內之清潔整頓,器具工具及機械之清理者不在此限。 第36條技術生之工作時間應包括學科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