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 第五章 附則 條文:第24~25條(共 2 條) 法規: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全文 第24條本準則於本法第八條之被保險人,亦適用之。 第25條本準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一日施行。本準則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