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四章 會議 條文:第18條(共 1 條) 法規: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全文 第18條本處業務會報由處長主持,副處長、秘書、技正、各單位主管及站主任參加,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集臨時會議。